[BEEside資源] 「文學創作」比賽資訊蒐集網站全整理
文學比賽資訊蒐集網站
2010/01/30更新
| 網站名稱 | 網址 | 推薦指數 |
| 文學創作者 | http://www.yon.com.tw/ | ★★★★★ |
| 小飛象討論區 | http://lgm.com.tw/escape/userboard/index.asp?ADMIN=90 | ★★★★ |
| 獎金獵人創意徵文版 | http://www.bhuntr.com/match/all/results/taxonomy%3A9 | ★★★★★ |
文學比賽資訊蒐集網站
2010/01/30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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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獎金獵人創意徵文版 | http://www.bhuntr.com/match/all/results/taxonomy%3A9 | ★★★★★ |
本站蒐集的比賽資訊幾乎都有著豐厚的獎金,希望板友們能藉著比賽發揮自己的才能,把荷包賺得滿滿地,但大家在賺獎金時可別忘記要盡國民應盡的義務,獎金所得也是一種收入,所以還是得繳稅的。
幾乎所有比賽都會有以下條文"根據所得稅法規定,競賽獎金超過20,000元,主辦單位需先預扣10%的稅款",但大家可別以為這10%的稅金繳了就拿不回來了,傻傻的就將這筆錢繳進了國庫,其實還有很多小撇步可以進行節稅,BEEsideMan也是經過很多研究,才整理出這些方法(重點是,他是合法的),希望能讓大家少繳點冤枉稅。
首先先說明這個條例"競賽獎金超過20,000元,主辦單位需先預扣10%的稅款"是怎麼來的:
根據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項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。但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,每聯(組、注)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,免予扣繳。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,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。
第十一條: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,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,免予扣繳。但短期票券之利息、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、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、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及告發或檢舉獎金,仍應依規定扣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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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名稱: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
截止日期:2010/03/20
最高獎金: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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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名稱:九歌200萬小說獎
截止日期:2010/06/30
最高獎金:2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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